先保孩子还是先保大人:保险首选择家庭支柱
其实,这是投保中的一个相当严重的误区,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往往是把“被保险人”的概念和“受益人”的概念弄混淆了。而在保险合同中,给孩子上保险,“被保险人”是孩子,而受益人是“家长”,这不是给孩子多了一份保障,而是给家长添了一份保障。举个例子来说,如果给孩子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孩子出险后,家长可以得到保险金。
因此,在考虑先给谁上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先保大人,这样才是给家庭一把真正的“保护伞”。
以小刘家为例,小刘月收入6000元,单位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爱人月收入2000元,单位也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在这种情况下,小刘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果小刘发生意外,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就会很成问题。因此,上保险要尽量先给小刘上。万一小刘出险,家人也可以得到一笔赔偿金,从而短时间内度过难关。而小刘如果不上保险,先给孩子上,万一小刘出事,家人得不到任何资金,经济上立刻会陷入困境。可以说,只要小刘不出事,家庭的经济就有保障。因此,保障了小刘,其实就是保障了全家。当然,如果能给家庭成员都上保险是更好的选择,但当家庭经济收入有限的情况下,在选择保险对象的时候,第一选择还是能带来家庭收入的“家庭支柱”。
为孩子保障三原则
许多精明的父母在考虑为孩子提供保障的时候,采用了“曲线救国”的方式。他们并不直接为子女购买少儿险,反倒首先对自己和配偶的保障下足功夫。因为,只有家庭支柱获得足够的保障,子女的风险才可能降到最低。同时,可以选择一些保险产品,这些产品以父母保障为重点的险种。如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是以父母身故为保险金给付条件,在父母身故后定期向子女给付教育基金,以保证其学业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