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对未来的保障,如今人们在找工作时都很看重单位是否给入“三险一金”,然而,当生活成本增高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为通货膨胀产生的负利率买单,对此,省政协委员周晓向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三险一金”采用保值储蓄利率的建议》,《建议》中提出,有关部门应对缴纳“三险一金”的存款账户实施保值储蓄,从而保证缴纳“三险一金”者不会因物价大幅上涨而蒙受损失。
三险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一金则是指住房公积金。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数字显示,截至2010年12月份,我国物价上涨幅度已超过储蓄存款利率,银行储蓄存款连续9个月出现负利率。预计2011年的物价上涨指数将接近4%。采访中,周晓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年前我将1万元存入银行,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一年后只剩下了9600元,即使银行上调了利率,也抵不上物价上涨带来的损失。事实上,职工工资在为通货膨胀产生的负利率买单,那么已经退休或尚未就业人员用什么资金来买单呢?”
据了解,为了应对负利率,早在1988年9月10日起,国务院便决定对居民个人3年期、5年期、8年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在储蓄期满时,除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还要把存款期间物价上涨幅度和利率之间的差数补贴给储户,以保证储户不因物价上涨幅度大而蒙受存款损失。其补贴金额由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零售物价总指数,按月平均计算,并统一公布。1996年4月1日,因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好转,市场商品丰富,物价逐渐回落,人心稳定,才取消了保值储蓄。
随着社会的发展,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三险一金”工作的管理,全社会也对其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并成为了用工单位招聘人员的必要条件。周晓说,“三险一金”的保值直接关系到人们未来生活的物质保障。根据我国现有的管理办法,已缴纳的“三险一金”存入银行的利息与正常银行的利率一样。“面对银行产生的负利率,我建议在中国人民银行没有出台‘三险一金’保值利率政策之前,辽宁省可参考1988年国家实行的保值储蓄的方法,对缴纳‘三险一金’存款账户实施保值储蓄,即在储蓄期满时,除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还要把存款期间当地物价上涨幅度和利率之间的差数补贴给储户,其差额由各地政府财政支付,以保证缴纳‘三险一金’人员不因物价上涨幅度大而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