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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养老金、医保外,社保卡里还藏有另外5大笔钱!你还不知道?!

2019-05-142次浏览
小新客服
特别声明:虽然这些待遇是需要达到一定条件的,我们都不想,但这是我们的权益,最好还是知道下。

每个职工或者很多人都会在工作期间给自己购买上社保,为了在退休后能够有一定的生活基础和保障。但是养老保险除了养老金外,还有哪些相关的待遇,是我们不知道的呢?

有这样5种待遇,是我们不晓得的!

特别声明:虽然这些待遇是需要达到一定条件的,我们都不想,但这是我们的权益,最好还是知道下。

一、病残津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所以,个人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病残津贴,需要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一是本人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二是本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是本人属于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四是本人伤残程度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已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

所以,大家一定要看清楚,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以申请领取!

二、丧葬费和丧葬补助金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

丧葬补助金因为疾病和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员,可以领取。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职工:因公死亡,直系亲属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提醒: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退休人员,其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如果没有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则由企业支付;个体参保并且已经领取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企业中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在职职工,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由企业支付。

提醒:如果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三、抚恤金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这2点条件一定要同时具备,才可以!

抚恤金,不同的地方金额不同,不同的工种金额也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公务员的抚恤金最高,其次是事业单位,最后是普通职工;同时,越发达的地区的抚恤金金额也是越高的!

四、养老金个人账户金额退还

当职工已经在领取养老保险了的过程中,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余额一次性给付职工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注:参保人死亡时,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毕的个人账户金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含本金和利息),有合法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单位缴纳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比如说,参保了15年,但是却在57岁的时候去世了,没有到达60岁(领取年龄),那么个人账户余额和利息等全部退还。

五、生活困难补助

生活困难补助是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等单位对所属职工和职工死之后其遗属生活发生困难时所给予的物质帮助。

因此,这笔费用主要是给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具体的发放标准,各地是不一样的。建议大家咨询社保局。

特别提醒一点:这项只针对该职工的直系亲属,其他亲属不可以!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新一站保险网小新,小新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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