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许可〔2014〕628号。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核准马春担任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弘保发〔2014〕110号)和《关于马春担任副总经理任职资格补充材料的报告》(弘保发〔2014〕137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马春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您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影响正常浏览和使用!建议使用以下浏览器!
您也可以扫码下载新一站保险App随时随地选保险
- 扫码下载新一站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