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险保什么?
意外险是保障保被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的,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因为车祸、意外受伤等等,人身意外险是保的。但是人身意外险的意外需要满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这四点要求,而并非保险公司主观中认为的“意外”。说完了保什么,很多人也会关心不保什么,主要有以下几点:
1、猝死。在保险行业中,各保险公司通常把猝死定义为“因疾病造成的突发死亡”,因此猝死并非意外死亡,而是疾病死亡,猝死身亡并不在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内。但是现在市面上已经一些意外险产品是包含猝死责任的,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买保险时留意即可。
2、食物中毒。一般情况下,一群人吃饭,一人中毒其他人没事,那么说明是个体对食物本身不适应,而非食物有问题。但如果是一群人一起吃有可能威胁生命安全,比如河豚之类的有毒食物,那么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因为这样的行为本质上是“人为的”,不能满足“非本意”条件。
3、中暑身亡。中暑的定义是,在高温环境下,由于体温调节中枢功能障碍,汗腺功能衰竭和水电解质丢失过多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和心血管功能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属于疾病身亡,不满足“非疾病的”条件。
4、人为意外导致身亡。一些人为的意外,例如吸毒、犯罪、进行危险极限运动等导致身亡的,也不在人身意外险的理赔范围。
二、交通肇事逃逸后果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逃逸人的此种行为会产生诸多严重的法律后果:
1、因逃逸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逃逸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2、对逃逸的当事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因逃逸致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对于肇事后逃逸的可能使自己行为的性质发生变化,从一般的违法行为转变为犯罪行为,例如,一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如果不逃逸仅仅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则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