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贾海茂、赵淑贤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寿险发〔2011〕220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贾海茂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赵淑贤担任你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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