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人保集团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称,人保集团将向人保寿险增资40亿元人民币,向人保财险增资4.85亿元人民币,向人保资产其增资0.17亿元,此外,人保寿险的其余股东也都参与了此次增资。
增资后,人保集团将持有人保寿险71%的股权,人保财险持有8.6%,人保资产持有0.3%的股权。据了解,此次人保寿险将获得股东合计56亿元注资,增资完成后,人保寿险的注册资本将由201亿元变为257亿元。
目前,人保寿险的股东包括人保集团、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亚洲金融集团、盘谷银行及日本住友生命保险公司,此次增资后,人保寿险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人保集团表示,此次增资主要是补充人保寿险的资本金,提高偿付能力。据此前人保集团的招股书披露,2012年6月30日,人保寿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6%,低于保监会规定的150%偿付能力充足率II类标准。如果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低于100%的话,保监会可能会采取监管措施(如限制业务发展等),而人保集团在上市时也曾表示,募集来的资金将用来支持业务发展。
京华山-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分析师夏平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表示,此次增资之后,人保寿险的偿付能力达到150%是没有问题的,预计可以提升人保寿险偿付能力50个百分点,人保寿险的偿付能力预计可能会达到180%左右。
此外,之前的招股书也披露,截至2012年6月30日,人保健康的偿付能力为101%,逼近100%的监管红线。分析人士认为,继人保寿险后,未来不排除人保集团也将会对人保健康进行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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