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人保集团旗下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投控”)所拥有的留存资产纳税历史遗留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专门颁布公告予以规定和明确,一举化解了困扰人保多年的留存资产的纳税难题。
近年来,依托人保集团的品牌和资源优势,人保投控实现了快速稳健扩张,成为人保集团旗下不动产投资专业平台。据人保投控财务管理部负责人介绍,自原中国人保(微博)控股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2007年撤销后,人保投控虽然接管了其划拨的大量留存资产,但其派出机构在全国各地的留存资产通过正常渠道纳税一直存在困难,成为人保投控资产经营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形成了较大的税务和经营风险。
据悉,人保投控经过多次反映和沟通,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人保投控留存资产纳税难题开展了专项调研和研究。今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0号)(以下简称《公告》),对人保投控纳税问题进行了规定和明确。《公告》从政策角度,对人保投控历史遗留的税务问题给予了明确的规定,从根本上化解了多年积累的税务风险。此外,《公告》还为人保投控及其派出机构建立了合法合规的纳税渠道,提供了较为便捷的纳税解决方案,为人保投控 “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提供了根本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从服务企业、便利纳税人的角度,为一家企业专门发布税务公告是少有的举措,充分体现了税务机关为民服务的宗旨和精神。在人保集团推动整体上市的背景下,《公告》的颁布对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合规经营及时且关键。”人保投控相关负责人如此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