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盛世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获得的保障】
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6年、10年、15年和20年四种。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与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的乘积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除民航班机之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时,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3×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时,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5×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交费年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