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 1.了解国家及广东企业年金政策; 2.综合评估企业的薪酬结构、福利状况、年龄结构缴费能力、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的退休收入; 3.向专业养老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咨询; 4.设定企业年金制度要达到的预期目標。 第二阶段: 1.在受托金融机构指导下制订合理的替代率目標; 2.制订企业年金實施方案; 3.按照企业年金實施方案制作缴费和替代率测算表。 第三阶段: 1.企业按照粤劳社[2005]98号文件的规定准备报送材料; 2.受托金融机构代企业将材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获得备案号; 3.企业将劳动部门审核通过的报送材料和年金回执复印一份,盖上公司章之后连同原件报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查验后給回原件。 第四阶段: 1.与有资格的受托金融机构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与其他有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账户管理合同、投资管理合同和托管合同; 2.企业将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将账户管理合同、投资管理合同和托管合同报劳动行政部门报备。 第五阶段: 1.将企业和员工的个人账户信息提交給账户管理机构建账; 2.根据企业年金實施方案向托管银行缴纳第一笔企业年金费用; 3.投资管理人开始投资运作,基金开始增值;托管人向退休的计划成员发放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