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第二份养老保障――企业年金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计划备案,并明确建立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风险防控机制,以确保企业职工第二份养老金安全。这得益于我区(含兵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意见实施将至少惠及我区十余万享有企业年金人员。
企业年金是企业在为员工缴纳社保以外的补充养老保险,被称为企业职工未来养老的“第二支柱”。在新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企业年金计划记录的意见是明确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记录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雇主在省级人民俱乐部的总部所在地的记录,在总部所在地的自治区,在总部位于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到2013年底,我区(含兵团)共有12890000名职工享受企业年金,也就是说,未来退休可以享受双重养老,但在我国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重点是在新疆、央企和股票上市公司,其他企业和社会组织还未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