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基本养老金的无力与空洞已是不争的事实,加上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家庭结构“头重脚轻”,养儿防老也变得不那么可靠,个人做好、做足养老储备成为“必选项”。为此,专门为退休储备而规划、设计的各类保险、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有望迎来“成长期”。
过去,老年人的消费力比较弱,个人资产储备也不多,多子女家庭的父母还能依靠下一代、下下一代“养儿防老”。
如今,随着个人和家庭财富的逐步膨胀,舒适养老、品质养老的概念渐渐深入人心。越是年轻一代,越是希望自己未来的晚年生活更加富足、惬意。
由此,也直接推动、促进了商业养老保险、终身健康保险、长期看护保险、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保险)、生命周期基金等“专属化”理财产品的需求,各类金融机构也纷纷“瞄准”个人养老储备的资金需求,抢滩这一块市场。
社保养老:“只能温饱”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显示,剔除财政补贴后计算出的2015年中国养老保险“亏空”数额将超过3000亿元。而在2014年,这个数字还是1563亿元。
一年时间翻番的数值除了让人感到吃惊外,更多的是忧虑。
如果说以上数字反映出我国养老保险的空洞正日益加剧,那么养老金替代率的逐年降低则反映出个人、家庭中,社会养老金所能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少。
所谓养老金替代率是按照国际劳工组织限定、评价各国社会保障实施情况的重要指标。计算方式为退休后的退休金除以退休前工资。
早在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就通过了《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其中规定了养老金的最低支付水平为退休前收入的40%~45%,后又提高至55%。从国际经验看,如果退休后的养老金总替代率大于70%,可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达到50%~70%,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低于50%,则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大幅下降。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虽已实现全覆盖,但平均替代率已经降至40%~50%,并且可以预见这一比率还将逐步降低;企业年金参与职工人数仅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的6%左右,替代率水平也较低。
一边是压力巨大的社保基金,一边是个人和家庭养老的资金缺口,我们所能得出的结论是,要想缩小退休前后的经济差距,提高养老金替代率,必须依靠商业保险、储蓄、投资、房产等各类工具作有效补充。而且越早规划,所付出的成本可能越低。
企业年金、养老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实行“三支柱养老”,这三支柱分别是: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即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为参保者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或职业养老金),由国家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激励每个人在工作阶段不断积累,企业匹配一定比例的资金,同时这些资金通过参与投资保值增值,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并实现自我累积;第三支柱,则是指个人自愿参加的养老金保险、储蓄、投资等金融工具构成的个人养老金部分。
在我国,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虽然发展了多年,但参保比例仍然很低,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个人养老金部分,既然是为养老所做的储备,那么稳健、适度收益、抵御通胀是主要目的,而商业养老保险能够很好地做到这一点。其特点在于投保之后只要每年按时缴费,投保人就能在退休后每月或是每年从保险公司领取规定数额的养老金。而相较之下,其他理财产品很难推算出未来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回报。
在国家层面,政策也鼓励各保险机构多多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产品。2014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新国十条”就明确提出:“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商业保险要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
目前,企业参与企业年金计划已经能享有一定的税收优待政策。这些年来,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呼声也很大,在不久的将来,肯定能够开始试点、落地。这些政策也都能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大发展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
保险“新国十条”还提到: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促进个人储蓄和养老保险的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陆续开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需尽快发展。探索老年人保护的新模式。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