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综合保险的一些事项

2012-04-2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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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口综合保险的缴费对象为单位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个人无需支付保费。交费金额按上年度社平工资额X60%X12.5%。同时保障功能包括工伤保险保障,日常药费补贴,住院医疗保险和老年补贴。

一.交费金额:按上年度社平工资额X60%X12.5%

例:2009年上海社平工资为3566元。按其公式,即:3566X0.6X0.125%=267元/月。

二.保障功能:

1.工伤保险保障:按劳动保障部门的条款执行。

2.日常药费补贴:20元/月,可用于指定药房买药,超出部分自付。

3.住院医疗保险:1500元起付线,起付线之上封顶线之下为共付段,起付线之上的部分个人承担20%

4.老年补贴:按上年度社平工资额X60%X7%条件:加金满12个月或三年连续满12个月。男性60岁、女性50岁达到退休年龄时申领。

三.缴费对象:单位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个人无需支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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