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二次报销有什么规定?
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一个年度以内,首次报销的,起付线金额为1300元,第二次按照第一次起付标准的50%确定,一个年度以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在职工人急诊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退休职工为1300元,起付线。
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时,在职、退休人员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
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个人支付。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 注意:门诊、住院为两个起付线。
二、医保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医疗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一般是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实行出院时及时报销的,在出院时缴纳不报销部分即可另外各个地方比例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和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三、大病可以二次报销吗?
大病医保是可以进行二次报销的,主要是针对国家医保认定的20种特殊疾病,在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额度可以由大病医保来申请二次报销。但是大病医保二次报销并非全额报销,而是有一定的报销比例的。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1、起付标准在0—2万元的(含2万元),报销比例为50%;
2、起付标准在2—4万元的(含4万元),报销比例为60%;
3、起付标准在4—6万元的(含6万元),报销比例为70%;
4、起付标准在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0%。
特别提醒:根据规定,一个年度内的大病报销实际支付比例是不能低于53%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