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的基本分类和费率的构成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是20世纪发展较快的险种之一。汽车保险除承保汽车之外,还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工程车等特种机动车辆,故在我国国内保险业务中称为机动车辆保险,主要承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在国外则把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好多种。每个国家的分类都不尽相同。
比如韩国就分为私人汽车保险、业务用汽车保险、营业用汽车保险、PLUS私人汽车保险、PLUS业务用汽车保险、双轮机动车保险、农用机械保险以及驾驶人员保险。而加拿大的汽车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意外伤害险、医疗费用险以及车内毛毯行李险。
我国车辆损失险费率由基本保险费和费率两部分组成。基本保险费按车辆的用途分为自用和营业两种,然后又按照机动车辆的种类把费率分为18种,每类车辆适用不同的保险费和费率。我国机动车辆第三责任险费率只有固定保险费,按车辆用途分为自用和营业用两种部分,各种不同的车辆适用于各自的固定保险费。
国外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到现在比较成熟,费率的决定和分类也比较多,下面同样以韩国和加拿大汽车保险所采用的费率作为举例来介绍一下。
加拿大采用浮动费率制。浮动费率是指“依据被保车辆在保险合同期内的安全行驶状况,及给他人施加的危险程度,在次年再投保时向车辆所有人追加或减少保险金”。
韩国从1994年开始推行费率自由化,直到1996年分阶段地引入了折扣贴现率、投保人特定费率(投保年限费率及违反交通法规记录费率),并在基本保费的基础上适用浮动费率。到1998年废除了浮动费率制,引进了根据保险公司各自的特点自行制定的自由费率制度,直到现在。
调整费率的原因
从2003年1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对我国进行机动车保险制度改革。今年的4月1日开始,旧的费率已经完全废除,现在新的车险类别和费率已经由各家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车险条款和费率标准,细化风险。
新版的费率将普遍引入从人、从车、从地区等多方面的因素,制定差别化的费率结构,车险费率结构更加科学、合理,这一点参考国外车险费率设定。新的费率影响因素综合考虑了人,车两大因素,并且根据不同的情况,将风险的大小用费率的大小直接体现。
面向市场、面向顾客的车险费率差异定价是车险定价的必然趋势,是车险费率定价创新的必经之路,它将引导车险产品摆脱高赔付率困扰,再次使车险成为保险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产品之一。
费率多样化 差异化
整个费率变化的本质特点就是对风险进行了细分,尽量使风险与保费相对应,从而回归费率厘定的本性,更加贴近真实风险水平,改革中风险较低的客户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其实就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以及风险特征和实际承受能力制定出不同的条款,打破了原来的单一条款体系。或者就是根据相同的条款,但是根据其不同的风险测算值,制定不同的费率。
国外的保险相当注重个人驾驶纪录。原因非常简单,车险的主要目的是控制驾驶者和车辆可能遇到的风险,在可以用货币计量的范畴内,在发生风险以后给与一定的补偿。车险中一个很主要的因素便是驾驶者自身的安全意识因素,因此,安全意识良好的保险者给予很大的优惠。
费率调整后对车险市场的影响
(一)产品类别的多元化。
根据个人不同需求,设计个性化的车险,增加了很多附加险种,例如车身划痕损失险、特约救助险等附加险种,由于允许保险公司自行制定车险费率,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更加多样,市场定位日益明显。改革后,各公司经营策略更加科学,市场定位更加理性,市场中的经营策略呈现出多样化、差别化的特点和趋势。
(二)产品结构的细分化。
需求层次不同,根据客户对于风险和价格的承受能力,提供多层次的车险种类。另外,产品的技术含量也提高,多数保险公司将非寿险精算技术引入车险产品的设计开发中,有效提高了车险产品的技术含量。各家保险公司都通过仔细的精算来厘定合理的费率,推出新车险条款,整体费率有升有降,更加贴近消费者。
(三)产品服务竞争加剧。
车险市场的竞争将从目前低层次的价格竞争发展为“价格+产品+服务+技术”的高层次竞争,而服务将成为车险市场竞争的主流。车险改革迫使保险公司逐步把竞争焦点从价格转移到自身经营管理的费用控制和保险服务水平的提高上来,车险产品在附加服务方面的差异逐渐开始体现。
(四)相关后续增值服务。
各家保险公司在车险的服务上都将有更周到、便捷的服务。可以借鉴汽车保险相对成熟的一些国家投保人除了享受基本的保险服务,例如汽车丢失、损坏赔偿之外,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一项或多项其他服务,例如配件维修、车辆预定、投保人个人保险等。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费率调整后对车险市场的带来四大方面的影响,国内汽车保险费率也更加市场化,并且稳步发展中,各家保险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进一步对现有产品进行细分、创新挖掘,努力与国际市场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