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泰国签证注意事项
1.所需时间 需提前两周申请签证。
2.要求项目: 照会或公函上应注明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
提供邀请函原件(注明邀请人姓名和地址),须由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签署。
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停留不超过三十天,可免签证;持因公普通护照者,需填写签证申请表两张,交照片两张。
申请长期工作签证者,需提供泰方永久居留证或工作准证。
二人以上填名单一份。
3.签证情况:
泰方一般发给三个月有效的一次入境签证。
在泰停留三个月以上者,需由泰国内批准,一般泰驻华使馆不发超过三个月的长期签证。
持因公普通护照者经泰国前入第三国者,包括临时因公出国人员、船员,无论停留多久,是否出机场,均须申办过境签证,需提前两周申请。泰方一般发经三个月有效、允许停留十五天的过境签证。
过境泰国前往互免签证国家,需提供前往国邀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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