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必须申请类型完全相同的签证。
·申请人必须在其常住地所在领区提出申请。
签证申请被要求先前进行行政审理的申请人及签证在注释栏内印有“clearance received” 字样及日期的申请人如果申请签证的目的与上一次申请完全相同,申请人可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服务。
对于先前签证注释栏内印有"clearance received"字样及日期的申请人应该提交前次申请中所要求的所有的文件。文件中至少应该包括详细的简历、具体的行程和包含旅行目的说明的邀请信。在某些情况下, 申请人可能仍然被要求来使馆面谈。
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服务并不能保证您签证的成功获批,在使馆审理您的申请后,有时仍然要求您前来使馆进行面谈。
对于某些签证类别的申请人可能还有特殊要求:
·F、J、H以及L类签证的续签申请人此次返回的学校、研究院或工作单位必须与上次申请时相同。J签证的持有人此次赴美所从事研究的项目应和上次申请时相同, 且项目编号与上次签证上的一致。
·欲返回美国学校继续学业的F及J签证申请人在递交免面谈申请时必须提供学校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C、D或C1/D签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此次的上船通知(最好是原件)以及下列文件的复印件:
持有旧版海员证和船员服务簿的C、D或C1/D签证申请人请提供以下复印件:
·海员证2-4页(个人信息页及备注)及19-20页(修正页)的复印件
·船员服务簿1-3页(个人信息页及备注)及从头开始所有已使用页的复印件
持有新版海员证和船员服务簿的C、D或C1/D签证申请人请提供以下复印件:
·海员证第1页(个人信息页及备注)及第32页(修正页)的复印件
·船员服务簿1-3页(个人信息页及备注)及从头开始所有已使用页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