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发给父母祖父母、10年多次往返的“超级签证”推出后深受欢迎,移民部正将“超级签证”扩充至其他类别的旅客,例如商务旅客。一份内部文件透露,未来这类“长年期多次往返的签证将成为常态”。有经常要往返中加两地的“航天员”对此大表欢迎。某移民律师说,对于经常要往返原居地与加国的旅客们,签证官员应鼓励他们申请多次往返签证,而年期应该与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挂钩,最长可以签发10年期的多次往返签证。
加拿大移民部内部运作指引列出的合资格领取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的条件:(1)签证官已认识申请人(如通过之前的签证申请);(2)申请人有往返加国的往迹;(3)正等待永久居民申请审核的年长旅客。
该指引文件进一步透露,移民部正向“将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成为常态”的方向迈进,而假如申请个案的条件符合签发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但官员却只发出单次出入签证的话,则“签证官员必须作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