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永住签证申请步骤
很多居留在日本的华人随着来日时间的增长,已经适应了日本的生活和习惯,有了打算在日本长期生活下去的想法,为了省去申请签证的繁杂手续,很多人打算申请永住签证。还有一部分人是因为有了日本人的小孩,为了在日本扶养、教育孩子,而留在日本。
一位四川女性,10年前以结婚签证来到日本。因为女方有一定的日语基础,所以在交流上没有问题,夫妇感情也一直很好,并且有一个8岁的女孩,但因当事人的婆婆想要一个男孩,这样和当事人发生矛盾,以至影响夫妇感情,最终,当事人和丈夫离婚了。当事人现在是3年签证,想在日本过一种安定的生活,所以这时想申请永住签证。现针对这具体情况解答如下:在入管法中,以下三点是作为申请永住签证的基本条件。1、在日本没有发生过不良行为。2、要有负担自己生活的财产或是经济能力。3、要做符合和日本国利益相一致的事。除了以上三点,应该补充说明的是,申请人如果是日本人或者是和永住者结婚的情况下,第一点和第二点可以不作为考虑范围对象。
根据我们的经验,除了以上规定的三点以外,我们认为还有一点也是很重要的,就是要准备好能充分说明你申请永住签证的必要性的理由书。在理由书中要具体说明申请永住签证的理由,而且还应该特别强调自己有申请永住签证的决心,另外,准备能证明理由书中的一些附加材料也是很重要的。
随着入管法的不断改进,改正前的入管法中规定的,要连续在日本居住20年以上﹐或者持有日本人配偶者签证的人,大体上要在日本居住4、5年以上﹐才能申请永住签证的条件有了放松。原则上是在日本居住10年以上就可以申请永住签证,但也要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例如,定住者的情况下,在拿到定住签证后,需要在日本居住五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永住签证。
另外,新的入管法中对现持有的在留资格的最长年限也有了新规定,也就是说,在拿到三年签证以后,才有资格申请永住签证,但也不能说具备了以上的申请条件,就能申请到永住签证,也要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能申请到永住签证。如果当事人现在持有的是3年签证,基本上符合上面所说的各种条件。在具体申请时,应该提交前3年的纳税证明书,另外﹐如果有保证人的话,保证人的所得证明书也一起提出为好。
除了以上说明的资料外,再根据入管人员的说明,准备其它应该提交的资料,填写一张前面提到的申请理由书。以上的准备和申请工作,也可以请行政书士代为申请,有关具体事项,请事前与行政书士具体商谈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