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探亲签证的条件:
1、配偶的一方或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及兄弟姐妹在加拿大定居,且取得永久居留权的。
2、祖父母或孙子女在加拿大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或加入加拿大国籍的。
3、旁系亲属如叔伯、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亲、姨亲、舅亲者在加拿大定居,并加入加国籍的外国亲友。
加拿大探亲签证申请材料:
1、加拿大亲友的身份证件(如护照、身份证、出生证等)的复印件;
2、加拿大亲友与申请人之间关系的证明书;
3、加拿大亲友的邀请信;
4、加拿大亲友的经济担保证书,这份证书必须是原件,且要经加拿大律师公证处公证,包括担保人的税单和近期(3-6个月)的银行存款月结单或工资单;
5、申请人单位出具的申请人休假时间证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探亲可以留加的时间:
申请到加拿大探亲签证,在加拿大探亲居留时间为1个月至6个月不等,通常签证期为3个月。
非加国人员持护照入境,就可以申请延长探亲的时间,有时移民官官员会直接给入境人提供方便,允许其在加拿大境内停留6个月。
申请延期,需要由在加拿大的一名亲属陪同,并且携带护照、旅费证明及回程机票等。亲属也应携带证明自己身份的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