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财产证明,可以是:
银行存款证明,具体数额及存款时间要求见上文;可以是流水单(需要每页加盖银行公章)、定期存单或银行官方存款证明,但需要注意的是从2015年8月开始,所有存款证明上均不能出现“冻结”字样。
贷款证明,需要包括学生本人信息、贷款提供方名称及logo、贷款总金额、贷款可用时间、证明开具日期等;
财政资助证明,例如奖学金、助学金等,需要包括学生本人信息、资助提供方信息与联系方式、金额可用时间、资助目的、证明开具日期等(注:如果由就读学校直接提供奖学金,此信息可以在CAS文件中注明,则不用额外提供证明文件)。
已付款项证明,包括:已经缴纳的学费(包括押金),一般会在学校提供的CAS文件中注明,如果没有注明,可以用缴费收据作为证明;已经缴纳的生活费,例如提前缴纳的宿舍租金等,需要提供收据作为证明。
可能需要的文件
父母/法定监护人证明,包括: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文件,可以为身份证或户口页;
出生证明、收养证明或监护人法庭判定文件,需要包括学生本人信息,以及(养)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附:
对所有证明文件,如果原文件本身即为英文或中英双语,则不需要额外提供翻译文件,只需加盖出具方公章即可。
如果证明文件原件为非英语文件,则需要同时附上对应英文翻译件,并由第三方具有翻译资质的人员署名、签字,并提供能够证明翻译资质的信息(如翻译资格证书编码等)。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学生本人具有翻译资质,也不能自行证明,翻译及确认须由第三方进行。
所有文件原则上都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