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准证 Employment Pass
P准证:适用于持有认可的学位、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并且正在寻找专业、行政管理、执行人员或经理工作的外国人。
a)如果申请人的每月基本工资高于7,000新元,将获签发P1准证。
b)如果申请人的每月基本工资高于3,500新元但不超过7,000新元,将获签发P2准证。
Q1准证:适用于每月基本工资高于2,500新元、并且持有认可的学位、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的外国人。持P1、P2及Q1就业准证者可为其配偶及子女(21岁以下)申请亲属准证。持P1及P2就业准证者可以为以下亲属申请社交访问准证(Social Visit Pass):父母、配偶之父母、继子女、配偶(普通法)、残疾子女、21岁以下(未婚女儿)。
2、S-PASS:
S准证:(从2004年07月01日起取代Q2准证的新类别)适用于每月基本工资至少1,800新元的外国人。S准证申请人将按一种积分系统进行评估,该系统将考虑多重标准,包括工资、教育程序、技能、工作类型和工作经验。S准证的税款为每月50新元,而每个公司的S准证持有者人数顶限为该公司本地工人和工作准证持有者人数的25%。
每月基本薪金超过2,500新元的S准证持有人可为其配偶及子女(21岁以下)申请亲属准证。
3、工作准证WP
工作准证是签发给在新加坡工作,月薪不超过1,800新元的熟练或非熟练外国人的工作证。签发工作准证的条件为,熟练外籍工人拥有至少SPM资格或其等同资格、或者与其工作有关NTC-3(实用)职业证书。
4、创业准证(EntrePass)
如果您是一名准备在新加坡开办企业者,在您提交综合商业建议书时后,可申请“创业准证”。“创业准证”的首次有效期最长可达2年,并且可在企业存续期间进行延期。
5、家属准证(Dependant's Pass)
如果您在新加坡工作持有“就业准证”(P1、P2、Q1和SP薪水超过2500),您可以为您的配偶和、或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申请“家属准证”。“家属准证”的期满日期与“就业准证”相同。
DP就业:持有家属准证的配偶可以向新加坡移民与登记局申请同意书,以便在新加坡工作。家属准证持有人只有在雇主获得当局所发的同意书之后,才能开始工作。同意书必需在家属准证延期时,同时办理延期。同意书将在家属准证取消,或家属准证持有人不再受雇于公司失效。
6、长期社交观光准证(LTSVP)
就业准证持有人(P1、P2)可以为下人士申请长期社交观光准证: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普通法)、未婚女儿(21岁以上)、残疾子女、继子或继女。长期社交准证持有人如果要在新加坡工作,必需自行申请就业准证或工作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