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症险包括哪些疾病?
在不同的保险公司,对轻症的定义会有差别,所以轻症事实上是没有统一标准的,但是对于一些高发轻中症,是有普遍共识的,这里所说的高发轻中症主要有12种: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微脑中风;不典型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微创冠状动脉搭桥;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慢性肾功能障碍;单侧肾脏切除;较小面积Ⅲ度烧伤;视力严重受损;主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
二、轻症赔付比例及赔付次数多少比较好?
目前,重疾险的轻症疾病赔付金额通常是重疾保险保额的20%-50%,其中以30%-40%比较常见,20%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
而轻症赔付次数往往是可以赔付3次,市场上也有赔付4-10次的产品,到底怎么赔付,赔付几次,还要以具体的保险合同载明的为准。
三、轻症赔付的次数越多越好吗?
先讲个案例,有时候在投保时,工作人员会说:“您看这款重疾险产品,轻症可以赔付10次,每次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0%,10次加起来就是200%的保额,别的公司可能赔付30%,但是只赔付3次,加起来只有90%的保额,一对比就知道哪个高了。”
这个案例的关键点在于,一个人一生种能得几次轻症。需要了解的是,一种疾病一般只能赔付一次,若是赔付10次,意味着要患上10种轻症疾病,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小的,所以对于轻症赔付的次数3-6次就差不多了,赔付比例当然更重要一些。
所以,轻症赔付的次数并不是越多越好,还是要多看重赔付的比例,赔付次数3-6次就够了,当然轻症包含的种类也是越多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