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中小学校园健身运动,别愁没保障,合肥市将出资为进校锻炼的市民购买保险。而单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将可达到550万元,其中每人每次最高可获50万元的赔偿。5月28日,合肥招投标中心发布招标信息,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责任保险项目”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今年上半年,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公布合肥市中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名单的通知》,为合肥市民在市内敲定了100家学校,作为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场所,而根据计划,开放学校的数量还将继续扩大,年底将达到200所。
对于进校锻炼市民的人身安全,合肥市也做出周全考虑,将由合肥市统一出资购买保险。记者在合肥招投标中心昨日公布的项目书中看到,所有被列入《关于公布合肥市中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名单的通知》名单目录的学校,将成为“被保险人”,获得一份“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责任保险”。
有了这份保险,市民以及在校师生在任何时间内,在学校相关地带进行体育锻炼时,因意外(意外主要包括体育设施硬件缺陷、使用体育器械不当、意外摔伤、第三者侵权、多方事故等)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均属责任范围。
涉及的相关地带范围包括学校室内及室外体育场、停车场、人行走道,非机动车道、校园内广场、校内公厕及其他公共区域(即除教学区、办公区及其他禁止对外开放的场所以外的区域)和校内室外区域。
项目书显示,每所学校单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将为人民币550万元,而一年之内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万),此外,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为损失金额的10%。
项目书显示,保险人在接到学校、有关部门或人员发生保险责任事故的报案后,须在2个小时内赴至现场勘查,定责定损,出具理赔意见,根据利益各方的协商结果进行理赔。赔偿范围和标准,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意外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或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裁定确定。
保险就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之于人们,不仅仅可以当人们受到损失时,偿还人们的经济,还可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起到强大的补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