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三者险因其保障作用突出,历来被众多车主奉为商业车险必保险种之一。但是,不少的车险理赔案件却显示不少车主对于商业三者险赔偿范围的认识存在偏差,从而妨碍了保险赔偿的顺利进行,甚至损害了车主的自身利益。为了帮助广大车主能更准确理解三者险赔偿范围,更直观了解条款中的“第三者”,下面选取两个理赔案件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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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乘客下车算不算“第三者”?
上海车主陈先生驾车带着两位朋友刘某、赵某去外地办事。到达目的地后,陈先生在刘某尚未完全下车时,便将车辆启动,使得正在下车的刘某跌落车外,造成重伤;而未关闭的车门又将另一位已下车朋友赵某带倒,造成其手臂骨折。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后认定,陈先生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事后陈先生向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公司表示,赵某受伤属于商业三者险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赔偿,但刘某当时仍与车主同为车上人员,所出的保险事故应当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理赔范围,而不属于三者险赔偿范围。但陈先生并未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所以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专家解疑:
在此案例中,出现了两个伤者,但却只有一个获得保险理赔。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对两名伤者“第三者”身份的认定。对于赵某来说,虽然其在发生事故之前乘坐陈先生驾驶的车辆,但这并不影响其“第三者”的身份。当他在陈先生车上时,是属于车上人员;下车之后,就应当是“第三者”了,而不属于“本车人员”。而刘某则属于“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因此不在商业三者险赔偿范围之内。
案件二:装卸货物引发事故能否获理赔?
车主高某驾驶小货车从事运输业。在一次运输途中,一个装载电视机的纸箱从小货车上意外掉下,使得后车撞上纸箱后又与道路隔离带相撞,所幸无人员伤亡。事故造成掉落下的电视机自燃报废,且后车为了修车花费6000多元。对此交警部门认定,虽然高某不存在违章行为,但后车撞上隔离带是由于高某小货车上的纸箱意外掉下引起,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自身损失并赔偿受损车辆的经济损失。
随后,高某向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勘查后认定,保险车辆因装卸货物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属于三者险赔偿范围,但是脱落的货物属于车内财产,不在三者险赔偿范围。
专家解疑:
根据现行的商业三者险赔偿范围,肇事车辆及车内的人员财产均不属于“第三者”,因此本案中脱落的货物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脱落的货物而受损的后车则属于“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对后车损失进行赔付。另外,肇事车主和车辆是否存在违章行为,也是此类案件能否获得赔偿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