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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士航意险包年更划算

2012-02-200次浏览
小新客服
对于经常出差,乘坐飞机的人来说,买航意险是一件再经常不过的事,可是每次单独买不划算,还不如包年来的实惠。

8月24日21时36分许,一架由哈尔滨飞往伊春的E190型飞机在抵达伊春机场降落时失事,已造成42人遇难,54人受伤,其中7人为重伤。航空保险保障再一次成为出行东莞市民的关注,特别是经常商务外出的市民近日不断来信咨询投保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另外,航班误点时有发生,不同航空公司又会有怎样差别赔偿呢?

空难应有双重的赔偿

保险专家郭晓厚告诉记者,根据2006《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除民航法另有规定外,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会在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对乘客承担赔偿责任,如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而除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之外,还可以获得航空公司的赔偿,二者并不冲突。

旅客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空难事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事故发生后,可以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这种赔偿是属于旅客和保险人之间的保险法律关系,航空承运人仍应依据法律在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的人乘坐飞机通过航空公司购买的都是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期限一般从被保险人登上保单注明的航班始发站飞机舱门,至目的地的飞机舱门(不包括旋梯及廊桥)。在飞机到达目的地之前的停留、绕道过程中,只要被保险人一直随机行动,其间所受的意外伤害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属于自愿购买,保费一般是20元/份,保额为40万元。

针对特别是经常商务外出的市民比较担心的交通意外风险,相比航空意外保险,中意人寿保险专家郭晓厚建议这类市民其实可以按年单独购买交通工具意外险,每年保费几十元或百元左右,相比每次投保20元,负担不是很大,而且保额会更大些。

除此之外,商务人士经常遇到的其实是误点,针对目前航班延误的绝对数量近些年急剧攀升,民航局发布于2004年发布《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根据该意见,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应根据航班延误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

但记者了解到,该意见没有制订统一的“民航延误航班赔偿标准”。各航空公司联合保险公司制定了不同的赔付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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