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屡屡发生的平民撞豪车事故,不仅引发广大车主热议,也引起了人大代表的关注。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庆洪分析,平民撞豪车为什么伤不起?首先是豪车之豪,其次是我国的相关风险设置及责任分配不合理,没有做好各方利益的平衡。由于险种及费率限制,豪车、低档车风险大,收益小,各家保险公司都不愿意承保。
曾庆洪还提出建议,完善制度设置,通过立法平衡不同车辆的平等的路权和责任。其中,曾庆洪提出两个建议:首先要增加豪车的保额或者强制要求豪车需要购买某一种类的附加险,以特别针对普通车撞豪车这类情况的发生,如借鉴美国现有一些州的做法:强制要求包括摩托车在内的车辆购买的“两车相撞时若对方赔不起则由自己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附加险。
另外,设定豪车一方的最高获赔金额,超过这一金额的,责任人不需要赔付。如可以考虑在豪车维修时,责任人以国内同种配件及同等维修工艺承担赔付责任,超出部分由豪车方自行承担,没有理由让责任人因豪车无法在国内实现正常维修这一原因而为豪车车主的“享受”买单。
如果建议被采纳,那收入有限的市民在与豪车发生意外时,就能够避免因为一个小碰撞,或者一个不大的车祸却要倾家荡产地赔偿。
只要是你买得起,财富是自己劳动所得,谁也不能对别人买豪华车说三道四。但现实是残酷的,如果因为碰了一下你的豪华车,而让别人卖车赔偿,甚至倾家荡产,那你又情何以堪?当然,同情归同情,不堪归不堪,豪华车照样应该有“平民车”同样的上路等权利。因此人大代表从制度上解决的观点,个人认为是可行且公平的。既然国外已经有现行经验与做法,我国搬过来再修改一下又如何?无论如何,再也不能让撞豪车赔偿还贵过人命,撞豪车还不如撞人的可怕逻辑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