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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航航空意外 失联家属可通过两个途径索赔

2015-08-1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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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马航MH370客机失联家属来说,可通过两个途径得到赔偿或补偿。一是商业保险,包括乘客本人自行购买及航空公司、旅行社等代为购买的航空意外险。二是责任赔偿,即发生事故的航空公司根据相关国内法及国际法所必须承担的赔偿。

5月1日,马航发表声明称,建议失联MH370航班的乘客家属返回家中等待消息,并将在MH370航班乘客家属返乡后,向每位乘客的直系近亲属支付预先付款5万美元。

对于马航MH370客机失联家属来说,可通过两个途径得到赔偿或补偿。一是商业保险,包括乘客本人自行购买及航空公司、旅行社等代为购买的航空意外险。二是责任赔偿,即发生事故的航空公司根据相关国内法及国际法所必须承担的赔偿。

商业保险索赔

保险公司根据乘客事故前是否购买相关保险来分别承担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死亡保险和飞机责任险的赔偿。购买了航空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的客户(或受益人)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据了解,MH370中有1/5的中国乘客未购买保险,这些乘客将不会获得保险赔偿。购买保险的120名乘客将根据其收入潜力、家庭情况获得赔偿。

航空意外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是:“被保险乘客在登机、飞机滑行、飞行、着陆过程中,即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从被保险乘客踏入保单上载明的航班班机的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港走出舱门为止。”一旦乘客出险,幸存者和遇难者家属则可以根据所购买的险种向保险公司索赔。

需要注意的是,“航空意外险”不同于机票中包含的保险。机票中的保险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给航空公司,再由航空公司赔付给旅客。而航空意外险则由旅客直接持保单到保险公司索赔。

当然,如果MH370的事故原因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则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必须负赔偿责任。且为避免长时间诉讼造成乘客和家属在经济上陷入窘迫,《蒙特利尔公约》第28条专门作出了规定,在发生旅客伤害的情况下,如果其本国法有规定的,承运人应在有权索赔之人提出请求后,不迟延地先行支付。这种支付不构成对责任的承认,并且可以从承运人随后应支付的损害赔偿金中予以抵销。因此,被保险人及其家属可以依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向保险公司索赔,然后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

航空意外险的保险金额包括身故及残疾赔偿人民币20万元、意外医药费赔偿最高人民币2万元(根据实际发生的医药费赔偿)。国内和国际航班的乘客均可购买,赔付标准是一样的。《蒙特利尔公约》不支持空难事故中单纯的精神损害赔偿,公约所支持的是“身体损害”而非“人身损害”,失联家属如果寻求精神损害需要以诉讼手段要求责任赔偿。

根据赔偿责任索赔

《蒙特利尔公约》第17条规定,因旅客死亡或身体伤害而产生的损失,只要事故是在航空器上或者在上、下航空器的过程中发生,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责任。此次事故中,马来西亚航空公司无法免除赔偿责任。

如果调查结果与机械故障、安全漏洞或者人为因素有关,飞机制造商美国波音公司、飞机发动机制造商普惠公司、吉隆坡机场都可能成为潜在的索赔对象,必要时可以向马来西亚政府追偿。

《蒙特利尔公约》第21条确立了双梯度责任制度:第一梯度是不管航空公司有无过错,不管责任归属如何,应当无条件即时向罹难的旅客承担最高额不超过11.3万特别提款权(约120万元人民币)。即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豁免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赔偿责任,搜救阶段给予的抚慰金不包含在内。

第二梯度是,除非承运人能证明乘客的损失不是由于其本身造成的或者证明完全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否则须向旅客承担没有上限的责任赔偿。即只有在马航证明事故不是因为飞机失误操作而引起或者可以证明是恐怖分子劫机造成事故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抗辩权,主张不承担责任,否则,马航就必须承担11.3万特别提款权以内的赔偿责任。

按照《蒙特利尔公约》第21条的规定,承运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乘客无论有无过失,航空公司必须对旅客人身伤亡提供的最低赔偿金额为11.3万特别提款权(约120万元人民币)。如果事故调查证明旅客的人身伤亡是航空公司的过错造成的,根据责任原因不同,乘客可能获赔达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向航空公司和飞机生产商索赔可以通过协议和诉讼的方式。协议的方式速度较快,由乘客家属单独或集体与航空公司协议金额,完成赔付即可。诉讼方式则需要考虑诉讼法院、诉讼成本、时间和金额等问题。依据《蒙特利尔公约》第33条损害赔偿诉讼“由原告选择向承运人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订立合同的营业地的法院,或者向目的地点的法院提起”,以及根据对制造商美国波音公司的产品责任管辖,该案中可以提起诉讼的法院地有中国、马来西亚和美国。法律人士认为,由于此次事件牵涉的中国籍乘客最多,因此在华诉讼较快;而根据赔偿标准,在美国获赔的金额可能最大。获赔金额因各国赔偿标准和物价水平不同而有差异。空难赔偿在中国一般是遵循同机同命原则,每位乘客家属大概能获赔120万至150万元人民币;而在马来西亚大约每人能获赔30万至50万元人民币;美国的赔偿主要是依据“余生收入法”原则,赔偿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人民币,最低约为100万元人民币。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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