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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族该给自己什么保障

2012-11-054次浏览
小新客服
如今,随着人们思想的日益开放,社会的不断发展,拼车已成为一项潮流,以经济实惠赢得了大众的普遍青睐。然对于拼车族,是不是也该防范风险,给自己和车子一份保障呢?

拼车既经济实惠,又能各取所需,车主可以节省油费,而搭车者可以以较低价格享受“专车”的待遇,何乐而不为呢?但是几个人一起拼车,会有安全方面的风险,这需要拼车人提前利用相关的保险规避。

但为了避免发生事故后产生纠纷,对车主和拼车者都有个安全保障,建议在“拼车”出行前,最好各自安排一份意外险,以防患于未然。
由于“三责险”是针对本车以外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进行赔偿,而拼车的人属于车上人员,不在三责险保障范围内,因此对拼车族来说不能提供保障。
那么,商业车险中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是否可以提供赔偿呢?答案是肯定的。该险种的保险责任是“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对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这人,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不过,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障额度较低,通常每座只有1万元的保障限额。虽然能自行调高投保额,但记者在某保险公司网上看到,车上人员责任险最高保额为10万元/人,这或许不能满足大多数拼车族的要求,一旦出险很可能还要额外再自掏腰包。而且,车主是否购买过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又是多少,对拼车者来说都无从知晓,主动权并不在拼车人这边,因此并不是非常可靠的保障。
特别要提醒的是,如果是朋友、邻居之间拼车,建议在往返途中,最好不发生任何金钱交易,以免落下“私车运营”的嫌疑,可以在事后或事前,或每月固定给朋友贴补油钱、买路费。
如果是网友同行,最好事先签订一份书面的《拼车协议》,明确约定发车地点、时间、路线、预计到达的时间,路途中发生的油费、过桥费等如何承担,以及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等。
因为无论是车辆损失保险对车辆财产的保护,还是车上人员险对车上人员人身意外的保障,如果遇上“非营业性的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因为私自改变了车辆用途,通常都无法获得保险赔偿。虽然车主主观上并不是将私家车用以载客赚钱,但由于目前运管部门未能就这种允许他人以付费方式搭乘车辆前往目的地的行为,出台明确的界定标准,因此就算是熟人之间的“拼车”,一旦中途发生付费行为,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私车营运、改变车辆用途,而被保险公司拒赔。
不如提前安排人身意外险
为了预防拼车发生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以便在拼车时获得高额的保险保障,特别是为了避免发生事故后由于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最后导致车主和拼车的人之间由朋友变“冤家”,作为车主和拼车的人,都应该事先安排好人身意外伤害险,出了事故后可以由保险公司买单,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各类人身意外险都能对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死亡、伤残予以理赔。无论遇到怎样的交通事故,只要拼车人是综合意外保险的被保险人,那么保险公司都会进行理赔,死亡、残疾的赔付。而且,由于生命无价,多张意外险保单的人身伤亡保额还可以累加不会互相排斥。
如果发生较小的交通事故导致被保险者的意外受伤,之邀其中含有“意外医疗保障”责任的险种,也能给投保者一定的赔偿额,减少自己的财务负担。
据了解,目前,各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基本上以一年期为主,保费、保额有很多档次,保费从50元、100元到120元不等,可提供意外身故保障、意外残疾保障,保障比较全面。
但需注意的是,不同的意外险保障范围会有所差别,如“交通意外险”明确为“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商业运营的交通工具发生意外”才赔偿,私家车仍不在保障范围内。
如果是假期期间朋友间拼车自驾出游,也可以事先投保自驾车旅行保险,对驾驶人员和搭乘人员都有所保障。如苏黎世保险的“九州伴我行”自驾车旅行保险产品,除了对被保险人(驾驶人员)自身的意外及急性病伤亡、医疗等常规风险提供保障,特别保障被保险人在驾驶过程中造成的对乘车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
通常而言,此类保险往往保费低、保障期间短、保障责任具有针对性,性价比较高。此外,由于是财险公司,这款保险还能额外延伸保障被保险者外出期间家里因无人照看发生的盗抢损失,免除自驾游出门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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