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报销报销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阿波先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而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冰加待遇和以来哦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女职工已发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激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地方规定:
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男职工假期津贴等,具体要以地方的规定为准。
生育保险保险的期限是多久?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在一般规定下,女职工就生育子女申请报销的范围主要就是两方面,即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但是在不同的省市,可能具体可以报销的范围远不止这点,具体的报销标准,还是要看当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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