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新的政策相比之前的政策,在待遇上有很大的提升。将女职工的缴费年限从原先的12个月调整为10个月,缩短了需要缴纳生育保险的时间。男性职工的配偶为无业人员,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待遇增加门诊产前检查和流产,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退休后参保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也增加了流产,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新政策在分娩待遇上,将原先的分娩限额顺产1200元、助娩产1500元和刮宫产3000元分别提高到2000元,2200和3500元。同时提高了产前及产后4个月之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待遇,将老规定的25种并发症增加了2种。
在一次性营养补贴上,原政策为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支付,现在新政策调整为2%,这样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就提升了1个百分点。对于产后的孕妈妈来说,可以领取了更多的营养费了。
除此之外,新政策还加强了企业生育津贴的发放责任,要求生育津贴从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引产当月起按月发放,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补足。
新政策的发布证明国家还是很重视孕产妇的个人利益的,在国家为孕产妇谋福利的同时,您也可以为自己添置一份专属孕妇的商业保险,商业孕妇保险可以填补生育保险的报销限额,也能为新生儿作保障,是孕妈妈在生产前的不二保障。如果您对购买孕妈保险产品还有什么其他的疑问,可以联系我们的1对1私人保险规划师,他会为你做详细的解答,给您最贴心的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