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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伞还能撑多久?

2012-05-243次浏览
小新客服
目前我国已经先后成立了三家专业化的农业保险公司,为我国的农民撑起了保护伞,但是由于在这个领域存在着一些问题,使得农业保险始终未走出徘徊不前的状况。

近日,第9号台风“麦莎”侵袭我国的东南沿海,致使我国许多省市都遭受了洪灾、雹灾袭击,导致农作物大面积的损失。上海农保户王大爷告诉记者说,“上保险时我还犹豫,现在好了,有台风我也不像以前那么担心了”。农业保险公司已成为我国农业的保护伞,但人们更关心这伞能撑多久?

始终徘徊不前

理论上来说,农业保险应该成为农民的“贴心棉袄”,有着广阔的市场。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在我国,虽然现在已经先后成立了三家大型的专业化的农业保险公司,但保险业但始终未走出徘徊不前的状况。

问题一:高保费和农民的低收入,使农民缺乏投保积极性。据安华农业保险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许多贫困地区的农民连扩大再生产的基本资金都没有,大灾之年农民的生产、生活只能靠政府的救助,更别提保费的缴纳。由于农业高风险的特点所造成费率和经营成本相对城市业务要高,连普通保费都承担不起的农民,就更拿不出这笔钱来了。农民承受能力低造成了这样一种事实,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的测算和农民承受能力之差十分巨大。凡是农民强烈需要保险的都是风险比较大的保险标的,费率测算就比较高。通过调研,种植业和养殖业农民平均只能承受30%左右的保险费,大约占保费额度的1/3左右。在农民增收问题未得到根本改观的情况下,农户交纳保险费的能力短期内不会改变,同时也抑制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

问题二:一些农民还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参不参加农业保险无所谓。据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有关人士介绍,在黑龙江只有农垦区内有将近70%的农民参加了农业保险,但是垦区只占黑龙江农业生产土地的1/4,在垦区外的广大地区,农保还没有涉足。“农民现在主要还是靠天吃饭,参保积极性不高;一些领导也认为农业保险风险高,政府补不起,行政推动力度不够;保险公司则认为农业保险属政策性保险,没有政府补贴赔不起,农业保险业务逐年萎缩。”

问题三:缺乏农业保险业缺乏法律的保障和约束。业内人士纷纷表示,现在这是农业保险面临着一个重大的困境,就是法律保障缺位严重。由于无法可依,使农业保险的许多问题出现法律真空,使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地位不明确,即便政府积极参与和推动,也缺乏法律依据;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缺乏法律保护和约束;被保险人参保率、保险逆选择和道德风险没有法律约束,就会出现一些农民骗保的现象。现在,如果发现农民骗保,也只有在道德上进行教育和谴责,而没有法律上的约束,起不到根本的效果。

问题四:巨灾问题难以解决。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董事长良敏告诉记者,从保险理论上讲,农业生产中的洪水、干旱等巨灾风险属于不可保风险,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不能单独承担这样的风险。发达国家的农业巨灾风险大都采用设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的办法,一旦大的自然灾害出现,由国家农业巨灾风险基金赔付,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负责兜底。在法国,农业巨灾基金由财政部的资金和农业保险保单的一部分税收共同组成。根据灾害发生的面积和受灾程度等因素,政府设计了一套标准,灾害发生时,政府根据这些标准确定是否由这部分基金赔偿农民的损失。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基金,国内还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能够开办农业巨灾保险,因此,我国也应当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设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

问题五:我国农保缺乏再保险支持。农业高风险决定了农业保险的高风险。在缺乏再保险机制的条件下,不仅保险公司担忧巨灾风险,参保农民也担忧自己的保险利益能否得到保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农业保险业务国家还只是对种、养两业险免税,对其他农村保险业务还是照章纳税。农业是高风险的弱质产业,没有财政资金支持,仅靠农民和保险公司自身的力量,难以建立高效的平抑自然风险的保障机制。垦区(黑龙江)前14年“低保障”的农业保险不但没有积累,农垦总局还补贴了2.8亿元,“长此下去,难以为继”。

跨国公司新思路

目前我国除了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三家农业保险外,还有几家国外的保险公司。2004年10月26日,以经营农业保险为主的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正式开门迎客,目前各项工作已经进入正规,其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向对我国的农保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安盟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于巍东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介绍,安盟产品最大的特征是保障全面。安盟向农民提供的是“一揽子”产品,不仅对农民家庭财产、牲畜养殖等基本生产生活提供风险保障,也包括对农民工和农村经营第三产业人口的医疗、安全生产以及意外伤害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提供保障。在开业的第一阶段向市场推出了三套产品,分别针对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工商业者,即:农村家庭保险、城市家庭保险、中小企业及工商业者保险。每套产品均由一系列险种组成,涉及对被保险人“财产-责任-人身-健康”的综合保障。

安盟产品的第二个典型特点是价格低廉,农民负担轻。安盟公司在温江区镇子乡的业务员郭建平告诉记者,在温江有很多农家乐,他们都期待安盟早日开业。安盟销售的第一批产品中,有一种“农村旅游和娱乐责任保险”,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农家乐保险”,该项产品每年只需交50元,就可享有48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安盟公司的带三个特点是非常注重服务,认为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承保风险的控制和续保业务的发展。采取“两条线”方针,是公司加强保险服务的具体措施。一条线是销售网,指农村营销网络,为农民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网络。一条线是技术支持网。通过举办各种相关培训班,帮助代办员通过资格考试以及提高个人素质。

专家建议:走符合国情之路

国家目前还没有《农业保险法》,而且地方也没有农业保险方面的管理条例。我国的《保险法》主要是规范和保障商业性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对于农业保险明确提出“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在许多问题上没有法律的界定。

“我国没有出台农业保险的法律是有原因的,现在还不具备出台法律的条件”。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如果现在要出台一部农业保险的法律,谁来买单?农民的收入还没有能力进行承担,而企业出这笔钱又不适合,如果让政府出钱的话,那么这笔钱最终又转嫁给了农民。郝演苏认为,农业保险的发展路子一定要根据中国的国情,由于我国农业有基础薄弱,农业风险大等的特点,适合走合作式的农业发展道路。在农村建立合作社,而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要做大做强,对农村的合作社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理论上的帮助。这样有利于降低保费,减少道德风险。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表示,从农业的特点及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来看,农业保险是准公共品,具有非盈利的特点,需要政府给予政策性的扶持。以美国为例,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包括:对参加保险的农场主给予保费补贴,补贴额约为纯保费的53%。但从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看,政府还没有能力进行补贴和对再保险的扶持。而我国的农业保险公司正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还属于青少年,而其他国家特别是欧美国家,农保已经发展到成熟时期,所以说,我们的农保还不能做大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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