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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若干思考

2012-02-291次浏览
小新客服
对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几点思考,您注意力嚒?

2005年,四川、新疆两地进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这项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对四川、新疆两地进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调研,笔者认为,要做好这项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应充分重视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农业保险作为扶持农业发展的一项有效政策工具,是保护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民收入不可或缺的手段。四川、新疆等地开展农业保险的实践证明,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及呼声很高,在政府、保险经营主体等各方充分重视并给予积极支持的情况下,农业保险迅速发展,在防范农业风险、提高农作物产量、稳定农民收入以及健全农村金融体制等方面都发挥了关键作用。为此,要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充分重视农业保险在我国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政策、体制和法律等各方面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继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运用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保护并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继续积累经验数据,为将来制定相关政策奠定基础

 

由于农业的特殊性,农业保险存在着高风险、高成本、费率厘定难、保险责任确定难、定损理赔难等问题,建立适合本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制度是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加上我国的地域分布较广,地理环境复杂,自然灾害频繁,而农业保险试点又刚刚起步,相关业务和信息缺乏,难以形成科学的试点经验数据,也容易导致农业保险经营出现漏洞。因此,应继续加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农业保险,积累经验数据和经营方法,为以后制定统一的政策打好基础。

 

三、结合各地试点经验研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政策

 

首先,农业保险试点的经验表明,财政部门给予政策支持是提高投保人的参保率,确保农业保险成功的因素之一。尤其是我国农业保险的投保人大多是收入较低的农民或者个体农户,经济力量比较薄弱,无力承担农业保险保费,因此,国家的政策支持尤其是财政的支持是非常必要的。但开展农业保险也不能完全依赖财政支持,这既不符合农业保险的性质,也会给财政带来较大压力。其次,结合当前农民保费承受能力偏低,各地财政实力不均衡等现状,探索建立多种农业保险保费筹措渠道也非常必要。可借鉴新疆棉花农业保险发展经验,引入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等第三方保费分摊机制等方法。再次,各地可考虑建立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如巨灾保险基金和再保险机制等,确保农业保险业务能够持续运作。此外,结合2005年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有关部门可研究对经营农业保险的经营机构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尽快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为农业保险提供法制保障

 

健全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是保证农业保险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地方强烈呼吁国家尽快出台农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开展农业保险提供法律依据。新疆和四川开展农业保险,有关部门就出台了地方部门规章等文件来规范农业保险经营,为农业保险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在2005年我国农业保险试点刚刚起步的情况下,各地可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先出台地方性法规,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保障,也为将来国家制定统一的农业保险法奠定基础。

 

五、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为开展农业保险提供业务支持

 

农业保险是一个复杂的业务体系,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有关部门给予积极的配合。如国家气象部门、畜牧防疫部门等应给予农业保险积极的情报和技术支持,协助保险公司在风险防范、查勘理赔等方面运作农业保险业务,从防大于治的角度,支持农业保险顺利开展。

 

六、结合目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开展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作为农村金融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展将有助于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更容易获得信贷支持;而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也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实践表明,四川采取的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政策相结合的金融支农政策是可行的,也是有效的,为此,有关部门可相应推广其经验。

 

七、农业保险经营主体需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办法

 

防范道德风险是开展农业保险过程中的重要方面。四川开展奶牛保险试点表明,保险公司只有制定完善的农险经营管理办法,规范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才能更大程度上降低道德风险,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障。可借鉴新疆中华联合开展农业保险的经验,针对每个险种及特点,制定不同的农险实务操作办法,结合多年的经营数据,研究制定主要农作物及养殖农产品分期赔付额比例表等,为农业保险经营提供制度基础和风险防范保障。

 

八、继续加强对农业保险知识等宣传普及工作

 

四川、新疆等地农业保险试点的情况表明,不少地方由于农业保险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一方面导致多数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作用不甚了解,容易使灾情频繁发生的地区有较强的保险需求,而灾害发生较少的地区则不愿意参加农业保险,出现逆选择现象;另一方面,部分基层部门对农业保险的功能上出现认识偏差,甚至把农业保险与乱收费、乱摊派混淆,以增加农民负担为借口加以取缔,阻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因此,有关部门应充分重视,通过政策引导、新闻宣传等多种方式,让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农业保险。


作者: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龙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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