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采取了“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发展模式,地方财政给予农业保险财政支持。对于大中型城市,在面对自然灾害的同时,又要面对因城镇化进程加快而导致的农业人口快速萎缩、农业用地快速流失等新挑战。而作为农业发展基础保障的农业保险,在城镇化进程过程中也面临着新问题,亟待尽快加以解决。下面,以北京为例,简要分析都市型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业保险发展基本现状
自2002年以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深入,农业保险得到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2007年以来,北京市政府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采取了“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发展模式,地方财政给予农业保险财政支持,极大地激发了农民投保和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农业保险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式发展。
五年来,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北京市13个郊区县和首农集团等国有涉农企业,风险保障覆盖率达近40%,险种覆盖率占到农业生产资源的75%以上,累计为92.9万户次农户提供了360亿元的风险保障,赔款支出9.6亿元,受益农户43.5万户次。仅2012年,北京农业保险承担风险总金额达到131亿元,参保农户达到21万户次,保障范围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设施农业、农机具等19个险种,直接支付赔款达到4.5亿元,赔款覆盖农户16.9万户次。特别是在“7·21”暴雨灾害、“11·3”雪灾等重大灾害救助过程中,保险赔付分别达到6500万元、2900万元以上,对区域农业发展及防灾减灾、灾害自救等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与支撑作用。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要作用主要体现为:一是有效扩大了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度;二是有效发挥了农业保险的损失补偿功能;三是有效放大了财政补贴的投入效应;四是有效激发了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五是有效促进了农村金融环境的持续优化;六是有效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真正成为农业发展的“稳定器”。
五年来,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度不断扩大,形成了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多形式的财政支持方式、市场化运作的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模式,被国务院有关部门誉为“北京模式”,为都市型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风险保障,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
农业保险发展中
出现的新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自然灾害的频发,都市型农业保险也遇到了许多新问题。
一是农业用地快速转化,农业保险发展领域亟待开拓。在城镇化进程中,农业用地快速转化,传统的种植业面积加速萎缩,养殖业用地也大量减少,导致传统型农业保险发展空间不断萎缩,新的发展领域亟待开拓。例如,2012年北京初步确定了新机场规划,就涉及拆迁2个乡镇、20万亩以上的种植业及相关养殖业,涉及农业保险保费2000万元以上规模。
二是人口结构快速转化,农业保险服务供给亟待增加。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北京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已突破1800万,如果加上流动人口,区域人口高峰期将突破2100万。同时,农村人口快速萎缩,特别是劳动力人口占比快速下降。以上人口结构的快速转化,导致农业生产需求与供给矛盾不断增大,也带动了农业保险供给与需求矛盾的增加,特别是服务需求快速增加,保险公司服务能力亟待增强。
三是产业结构快速转化,农业保险发展方向亟待调整。伴随都市型农业产品消费需求的不断变化,农业产业内部结构快速调整。在传统种植业、养殖业遇到发展瓶颈的同时,新兴农业产品需求旺盛,例如,“反季节及新品种瓜果种植”“花卉种植”“非家禽家畜类养殖”“淡水养殖”等快速增长;此外,新型都市型农业发展迅速,例如“设施农业”“生态农业”“都市园林业”等空间巨大。
四是消费结构快速转化,农业保险发展政策亟待完善。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观光农业”“旅游农业”“体验农业”等新型农村服务产业的出现,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已经与农村服务业高度融合,农业保险也面临着传统农险与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保险等产品的整合需求,农业保险的各项支持政策亟待根据市场需求尽快调整。
五是主体结构快速转化,农业保险监管机制亟待改进。随着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市场潜力不断显现,也吸引众多保险公司急切进入这一领域。但农业保险一直有点多面广、风险巨大和专业能力要求高等客观难度,一些不具备风险抵御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小公司加入,只能导致市场竞争加剧、服务水平下降、农民利益受损等负面影响。监管机构对此应高度重视,对农业保险的监管机制加快进行改进。
都市型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结合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成功做法及未来发展面临的挑战,笔者认为,我国都市型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发展方式的改革创新,完善适合都市型农业发展的保险体制机制。
要坚持在“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基本原则下,结合都市型农业发展趋势,加强改革创新,完善农业保险体制机制,激发发展活力和动力。一是增强运作的市场化。重点是发挥保险公司的主导作用,放宽财政资金补贴范围,让更多财政资源流入都市农业产业各个领域,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农业保险与农村、农民等涉及“三农”服务产业保险的协同发展。二是增强选择的自主性。重点是建立市场反馈机制和保险需求转化机制,大力挖掘农民保险服务的新需求,将农民自主需求尽快转化为保险服务,行成更为完善的产品体系,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三是增强政策的灵活性。重点是加快完善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机制,完善资金预发、事中审计等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保险公司违规风险,保护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推进保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参保及防灾防损的积极性主动性。
要坚持在政府主导、行业统筹、保险公司推进的管理方式下,加强多方协同、立体展开的农业保险宣传教育工作,在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的同时,更要增强农民防灾防损的主动性,以有效降低农业保险经营成本。
(三)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的支持政策,提高保险公司满足农业保险服务需求的创造性。
一是加大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等政策,以有效降低保险公司经营负担,提高保险公司发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例如,除免征营业税外,还应考虑减免其他的税种,如所得税等。二是加大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费用补贴力度,促进保险公司加快新技术应用,加大教育培训投入,以尽快提高专业服务能力。三是加大对保险公司的人才引入和人才培养政策支持,促进保险公司从专业性大专院校吸收或委托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并提高现有农业保险工作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为农业保险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后备力量。
(四)进一步加强新兴技术的开发应用,提高农业保险经营管理和应对灾害的能力水平。
一是利用现代化的气象技术,开展气象灾害研究,建立灾害常规分析和预警预告机制,提高防灾防损效率,努力缩小灾害损失;二是利用现代化的测绘技术,开展承保、理赔服务工具研究和开发,不断提高承保、理赔服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努力消除和化解保险服务中的矛盾和风险;三是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不断完善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方法,有效提高保险条款和保费费率制定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实现多方利益的共同发展;四是利用现代化的金融技术,不断创新保险产品和再保险机制,有效降低农险保险自担风险,实现农业保险与其他保险业务、其他金融产业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