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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上调养老保险金

2012-05-17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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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成都市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待遇水平,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2011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参保缴费人员养老金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或50元。

此次调整养老金的对象是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照《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保缴费,并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

此次调整分“普调”和“特调”两种。“普调”对象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并按月享受养老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特调”对象是按《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缴费并按月享受养老金的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

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参保缴费人员养老金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这是继今年初我市按照《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享受待遇人员的缴费补贴调整为养老待遇补贴后,又一项惠及民生的措施。此项政策将惠及全市2010年12月31日前已参保缴费并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40余万名60周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全年预计发放1.9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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