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筑企业使用农民工数量大,工伤事故发生频繁,今年,本市正式颁布实施了《大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给予补助重点解决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问题。为减轻建筑企业参保负担,由市建委劳保办按建筑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80%。同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新开工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后,方可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未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开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目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已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了具体的操作细则并开始动作,建筑企业农民工将逐步纳入参保范围。
此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与工商注册、税务征收等有关部门沟通,全面了解当地企业数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分析各类企业使用农民工情况,结合工伤保险缴费登记,工伤认定历史记录及劳动监察、社保稽查和医保稽查记录,摸清农民工底数。争取在2007年底,将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使用农民工的80%纳入工伤保险,2008年底前全部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