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仕平是在苏务工的一名建筑工人,去年8月的一天,不幸突然降临,由于坠落事故,造成他脾切除、左侧第十肋骨骨折。不过,万幸的是,经过及时的工伤认定,日前他正式从苏州社保部门拿到了工伤医疗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共计9290.96元,并领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663.60元,缓解了经济压力。
据了解,这是苏州开出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第一单,也是全省建筑行业开出的第一单农民工工伤保险。
去年年初,为了从源头上避免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无法得到救治和补偿的现象,苏州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苏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并从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在苏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须先行以新开工建设项目为单位,按照工程总造价为参加建设的全部农民工统一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