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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农民工认定工伤申请遭拒

2015-02-023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企业员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与企... 答:到当地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或者是找当地的公益律师。<br />问:用人单位未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的,因公死亡能否向... 答:用人单位未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的,因公死亡能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看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去仲裁或法院起诉单位。<br />问:为什么施工单位没有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答:办保险是为了转移风险。施工单位未给农民工办工伤险,出了事施工单位得承担责任。有办工伤险,出了事,施工单位也得负责,只是赔偿款由保险公司承担而已<br />

新一站保险网2月2日讯:农民工刘某今年53岁,是A市某煤业有限公司的职工。2015年11月3日,他在该公司项目部B县施工项目工作中受伤。2015年12月,刘某向公司所在地人社局提出认定工伤申请,但人社局以该公司并未依法为刘某在单位注册地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事故发生地与公司注册地不在同一工伤保险统筹区为由,不予受理。刘某便向A市人社局仲裁办咨询。

【案 析】

A市人社局仲裁办,结合刘某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后答复刘某: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工伤申请。该《条例》对统筹地区是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未作明确规定。同时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异地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另外,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认定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本案中,农民工刘某在B县施工时受伤,所在单位注册地虽在A市,但该公司并未为刘某在当地办理工伤保险。因此,刘某受伤后,应向生产经营地B县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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