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和保监会的统一安排,江苏省将在认真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力争于今年8月底前出台《关于探索推进江苏省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据悉,农村住房保险作为一种小额灾害保险,使因灾倒房群众在获得政府原有救助的同时,还可取得新的保险赔付。用较小数额的钱,使群众获得较大数额的赔付,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过于依赖各级财政、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补偿程度和效率较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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