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首次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郑朝阳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分管局长及农保(养老)科长、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局长共200人参加了会议。据介绍,截至2007年12月底,全省已有13个地级以上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保工作,共155.6万农民与被征地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其中51万人业已开始领取养老金。
记者从会议获悉,2007年广东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制度建设、实施区域分布和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三个方面的突破。在制度建设方面,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省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印发,初步确立了广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在全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据了解,目前全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惠州、潮州等8个地级以上市,阳西县、博罗县、肇庆市端州区、湛江市开发区、韶关市武江区等县(区)出台实施了农民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以及东莞、惠州两市开展了计划生育对象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