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政府努力探索符合国情的农村养老模式。2005年11月起,一项名为“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与管理规范”的中日合作项目在北京市大兴区、山东省烟台招远市、菏泽市牡丹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安徽省霍邱县、山西省柳林县、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云南省南华县等8个县市区展开。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各地结合农村实际和农民特点,摸索出了代际供养、粮食换保障、个人账户基金借支、保险证质押贷款、基金贴息、龙头企业资助农民参保免税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进一步在全国推广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目前,中国农村的养老试点正向欠发达地区逐步推进。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5374万人,去年共有355万农民领取养老金,比上年增加53万人,全年共支付养老金30亿元。目前,东部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已超过60%,江苏苏州市的覆盖面甚至达到了91%。
有条件的地区正在鼓励农民采取个人储蓄、商业保险、养老基金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然后“由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逐步推进、由富裕群体向广大农民逐步推进”,这是目前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策略之一。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以城镇化进程和农村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为重点,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新型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配套,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制度法制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型农保制度,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千百年来,家庭养老一直是中国农村居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2000年的调查显示:在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的,城市占16.8%,镇占21.0%,县(农村地区)占38.1%。子女供养在农村中的重要地位显而易见。
然而,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中国农村已出现家庭小型化倾向。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3.44人/户,加上大量年轻农民进城打工,代际不平衡的情况日渐严重。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近期表示,目前“由于农村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和土地收益下降,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农村养老风险在不断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