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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大都会福寿年年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简介

2015-09-106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人保寿险福寿年丰年金保险(分红型)有什么好处 答:你好我是中国人寿成都公司的理财规划师,你指的应该是我公司福寿年年这款产品吧。这款产品主要是养老型的产品,再外加了一点意外身故保障。但是这款产品欠缺医疗的保障,建议投保养老型产品前保障型的产品一定要先做足。<br />问:谁购买了人保寿险福寿年丰年金分红型怎么样 答:建议您可以问问保险公司<br />问:各位好,我买了一款国寿福寿年年两全保险 答:福寿年年的收益还是可以的,如果你只看刚交完的收益那没有哪款产品可以满足你,你可以放长点再看,几年以后收益就很厉害了<br />
产品名称中美大都会福寿年年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保险类别年金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保险公司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缴费方式期交 缴费期限3年、5年、10年 保障期限终身。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年金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年金日,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我们将根据您选择的年金领取方式按以下标准之一给付年金。 年领:我们将每年按本合同载明的年领年金金额给付年金。 月领:我们将每月按本合同载明的年领年金金额的8.4%给付年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前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10%和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之间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后身故,若年金受益人已领取的年金金额少于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10%,我们将按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10%扣除已领取年金金额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年金受益人已领取的年金金额多于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10%,我们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生存额外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8周岁时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我们将向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相当于一倍的年领年金金额的生存额外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00周岁时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我们将向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相当于三倍的年领年金金额的生存额外给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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