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的投资标准,避免项目过于零散,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建设。民间投资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优化经济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资金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以确保项目规模不会过小,同时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PPP项目。此举旨在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
根据《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民间投资引导专项将于2024年设立,旨在奖励那些民间投资成效显著的地区,并用于支持相关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吸引民营资本参与,拓宽民营资本的投资渠道。支持范围包括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具有公益属性的经营性项目。同时,对单个项目的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以避免项目规模过小。
《办法》还明确了支持的项目类型,强调在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民间投资的比重相对较低,需要加大力度鼓励民营资本的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交通运输、能源、水利、市政、物流、新型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项目包括医疗、教育、养老、体育、旅游公共服务等。此外,符合条件的PPP项目也可以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以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实施。
广开首席产业研究院研究员罗奂劼表示:“此前,专项资金的范围和标准相对模糊,导致民间资本对于投资方向感到迷茫,此次《办法》的明确将有助于稳定民间投资的情绪,为民间投资指明发展方向。同时,对符合条件的PPP项目提供支持,有助于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机制。”这一举措有望进一步推动民间投资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