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性特殊病有哪几种?
门诊慢性特殊病病种暂定为以下16种,分别是:
Ⅰ类,6种:(1)恶性肿瘤;(2)系统性红斑狼疮;(3)再生障碍性贫血;(4)帕金森氏综合症;(5)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
Ⅱ类,10种:门诊慢性特殊病;(7)肝硬化;(8)精神病;(9)血友病;(10)慢性晚期血吸虫病;(11)高血压病Ⅲ期;(12)糖尿病并发症;(13)慢性肝炎;(14)慢性支气管炎;(15)类风湿性关节炎;(16)结核病需要全程化疗的。门诊慢性特殊病执行住院报销比例(不收起伏线)并进入统筹,执行由上饶市医学专家制定的《上饶市门诊慢性特殊病诊疗目录》,其中: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Ⅰ类为15000元;Ⅱ类为5000元。
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有哪些程序?
参保人员应向医保局提交以下材料:
(1)《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申请表》;
(2)与申请病种有关住院病历、出院小结或两年以内的门诊病历复印件(盖医院章);
(3)对申请病种有诊断意义的化验单、检查报告单、疾病证明书。对资料齐全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申请,医保局将适时召开门诊特殊慢性病专家鉴定会,通过专家鉴定符合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保局建立门诊特殊慢性病档案库并及时发放《门诊特殊慢性病证》。通过门诊特殊慢性病专家鉴定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凡正常缴费者自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证》的下月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