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女士的女儿小静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平时使用少儿住院基金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大病门诊就医记录册》,今年年初小静在学校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保”),领到一本《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金女士询问为何发了两本《就医记录册》,孩子门诊就医时究竟使用哪一本?
答:由于金女士的女儿小静同时参加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居保,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保障范围为住院和门诊大病(不包括一般门急诊),保障对象门诊大病就医时,应当使用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大病门诊就医记录册》;而本市居保的保障范围为住院和门急诊(包括门诊大病),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时,使用医保部门发放的《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因此小静领到了两本《就医记录册》。
为了便于参保人员就医,自2009年1月1日起,类似小静这样的参保人员,门急诊看病将统一使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原发放的《大病门诊就医记录册》不再使用。对于已持少儿基金办发放的《大病门诊就医记录册》,并正在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少儿,需要在2008年12月31日前,凭《医疗证》、《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到发放医疗证的区县少儿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重新办理门诊大病登记手续。
此外,自2009年1月1日起,居保参保人员门急诊(含门诊大病)看病时,属于居保支付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凭社保卡(或医保卡)、《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在定点医院刷卡结算。同时,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保障对象门急诊看病时,符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的门诊大病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然后在医疗费收据开具的3个月内,凭社保卡(或医保卡)、医疗证、《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医疗费收据、病史资料及代办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所属区县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报销。(上海医保咨询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