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工程全力推动,4月起对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退休金由1520.4元增加到1708.6元 ,增长12.3%;及时为全市487名企业离休人员及新中国成立前退休老工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243.5万元;及时为被征地农民划拨社会保障费4658.3万元、风险基金939.2万元。
大幅降低职工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由原来三、二、一级医疗机构的1200元、1100元、1000元分别调整为900元、600元、300元;扩大了居民门诊大病覆盖范围,将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等疾病纳入报销范围;癌症等门诊大病最高支付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50000元,使参保人员享受了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