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证官如何决定批准或拒绝一个申请人的签证申请?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规定: 每位外国人在申请签证时都将首先被假定具有移民倾向,除非他能使领事官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
申请人要想符合得到非移民签证的资格,必须满足《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的要求,否则将被依法拒签。214 条 (b) 款中最基本的要求是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境外有不想放弃的住所,大多数申请人都是由于无法证明这一点而被拒签的。申请人可通过出示自己在美国境外有迫使其在美短暂停留后必须回国的约束力来证明这个住所的存在。依据美国法律,每一位申请人都必须做出证明。
2、为什么美国签证法这么严格?
美国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对在其国内的旅游者并不象其它国家那样加以控制,比如强迫旅游者在当地政府登记。为了让外国人毫无负担地在美国旅游,外国人有在获得旅游或留学签证前证明自己会离美回国。美国移民法要求签证官把每个申请人都看作有移民意图,除非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无此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