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位申请人反馈的“签证官不看申请材料直接拒签”情形引起了律师关注,在此详解如下。
申请人来信:
“不久前,我去领事馆签B-2旅游签证,被拒绝了。但是,面谈之前,我仔细准备了所有的证明材料,例如: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雇主信函、小孩出生证明等。当我把这些材料准备呈给签证官过目的时候,那位签证官直接说没必要看,然后直接拒绝了我的申请。我想问的是,怎么能这样不容分说地就拒绝我的申请呢?”
律师解析:
根据移民法,某些签证种类的申请人是潜在的移民倾向的人群。通常,签证官对这类签证,需要迅速地判断申请人是否有移民倾向。所以,这类申请人需要在面谈之前准备好能充分证明有回中国意愿和国内联系的材料,这些材料可以是稳定收入的工作证明、近亲亲属在国内的证明、房地产证明等。
可以肯定的是,该提供的材料符合证明该申请人的回中国意愿和国内联系紧密,但是签证官并不单是依靠这一点来做出决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