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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建议把旅游保险作为强制保险

2015-09-1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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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5年中央首次明确旅游产业的地位,到1992年进一步明确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 重点,再到1998年将旅游业列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直到“十一五”期间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加大培育,中国旅游业的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地位越来越显 得重要。中央财政对旅游业也安排了大量投资资金拉动地方投资和社会投资,用于兴建旅游基础设施等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旅游业的大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涉及从国务院到中央的多个部门。《分工方案》在 “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中着重提出,由中国保监会、国家旅游局负责搞好旅游保险,增加保险品种,扩大投保范围,提高理赔效率,服务于安全保障体系建 设。这既是对保险行业的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也是对保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具体的要求。
  一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持续上升,国际影响不断扩大,市场拓展更加深入,入境旅游持续稳定增长。
  二是国内旅游是旅游量最大、潜力最深、基础性最强的,国内旅游良好的成长性能和强劲的带动功能继续蓬勃
  发展,居民出游人数持续增长。
  三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公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以及出国旅游目的地不断增多,我国公民出境旅游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出游范围更加宽广,出游方式更加灵活,出游规模日益扩大。
        把发展旅游业作为是推动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方面,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领域,统筹经济社会以及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解决民生问题促进 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满足人们生活需求落实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旅游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保持了健康、持续、快速的发 展态势,已迈入了世界旅游大国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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