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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推出措施助力新冠疫苗出口通关

2021-06-3036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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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的最新消息,为规范新冠疫苗的出口申报要求,便利企业出口申报,海关新增了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制剂和疫苗原液两个商品编码

根据海关总署的最新消息,为规范新冠疫苗的出口申报要求,便利企业出口申报,海关新增了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制剂和疫苗原液两个商品编码。同时,海关总署开发了全流程追溯小程序,建立了全流程追溯平台,实现了出境监管全流程追溯和监控预警,以确保新冠疫苗通关零延时。

为了更好地支持疫苗出口企业,海关总署周密部署,要求相关海关建立专用通道,设立专门窗口,提供政策解读、出境流程、实务操作等“一对一”指导。同时,实行“5+2”全天候工作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即到即办,对符合要求的出境疫苗即到即核、即查即放。目前,新冠疫苗卫生检疫审批时长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2小时,通关时长缩短为3小时内。

各地海关在海关总署的统一指挥下,积极行动起来,全力支持新冠疫苗通关保障工作。北京海关成立党员服务窗口,针对疫苗冷链运输特殊要求,优化监管条件设置,为企业提供预约查验、上门查验等服务,保障疫苗在非冷链条件下“零开拆”。上海海关积极联系相关企业,开展政策说明,给予报关指导。天津海关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检疫审批和口岸验放时限,帮助企业扩大海外市场。

深圳海关则量身定制了“四个一”惠企措施:畅通审批“绿色通道”,承诺24小时内完成检疫审批,实际仅需2小时办结;制定详细的“通关指南”,为企业提供疫苗出境清晰指引;建立先锋党员“一对一”联络机制,对疫苗出口流程提供政策解读和全链条辅导;推出“预约查验”快验措施,实施“预约查验”“优先查验”,确保通关顺畅。

在保障新冠疫苗快速通关的同时,海关总署还积极对接新冠疫苗出口企业,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指导各地海关解决企业通关中遇到的问题。2021年春节期间,海关总署全程指导北京海关,迅速办理国内企业从国外购买的新冠疫苗生产关键设备通关,助力新冠疫苗产能扩建。通过一系列举措,海关总署正全力支持新冠疫苗出口通关工作,助力疫苗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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